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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E-研究
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研究与技术(中国)  2011-9-21 16:31:24

        固体生活垃圾处置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以最经济的方式回收其中资源或能源;二是实现回收过程的污染最小化和消耗的最低化。废弃物处置的最终理想是能够实现所有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但是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要实现所有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其投入产出还无法实现正差,有很大一部分废弃物只能简单的回收其中的有机化学能,特别是对于那些还没有建立起产品设计,使用和报废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规范的发展中国家,大量的废弃物采用混合收集模式,这使得资源再利用的成本过高,因此能源化利用成了必然的选择。
        从污染物控制的角度来看,每一种废弃物处置技术需要考虑的是全局性,综合污染问题,包括处置前,处置过程,处置后残余物等多个方面,以典型的生活垃圾为例,其能源化利用除了实现其有机化学能向热能的转化外,更要考虑其转化前生活垃圾中存在的大量病菌,转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有毒气体,以及转化后残余物的二次处理问题。
        从全世界来看,生活垃圾废弃物的立法、管理、处理与处置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来源:聂永丰, 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固体废物卷. 2000,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1)第一阶段始于20 世纪70 年代。1972 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与环境会议”以后,各国相继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如德国1972 年6 月颁布了“垃圾清除法”;我国1973 年由国务院转发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但此时绝大多数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废物清除、收集、运输、填埋的阶段;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垃圾增长率仍高达20~35%。
        (2)第二阶段始于20 世纪80 年代。民众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对社会发展的强大制约,必须采取“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处理处置方法。德国于1986年对“垃圾清除法”修订,制定了“关于避免和废物处置法”,规定指出,对于目前技术不能再利用的垃圾,必须进行填埋和焚烧处理。此法影响甚大,西方各国纷纷效仿。在我国,1986 年由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于1992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以后,城市生活垃圾“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的思想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和实施。
        (3)第三阶段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德国1994 年9 月颁布的《循环经济法》为代表,倡导废弃物循环利用,实施与环境兼容的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我国于1996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中和利用的意见》以及2003 年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等,标志着我国已经逐步完善了关于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体系。
 
        图1显示了典型主要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分布情况以及与我国现在处置方式的对比数据,其中我国垃圾处置方式数据来自:《2009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其他国家数据以及引自《UNSD/UNEP2006 Environment Statistic Data》。从图中可以看出能源化利用是典型土地资源紧缺型国家废弃物处置的主要方式。



典型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分布


        而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虽然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面积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率却只有十分之一。《中国统计年鉴2008》统计,2007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1.5亿吨,我国600多座城市已堆积或简易填埋的各类可燃固体废弃物总量超过60多亿吨。像北京、广州、上海等许多城市和地区有大量的高热值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置或被简易堆放在城市周边的露天填埋场中,除了占用土地,造成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和臭气污染外,还浪费大量可燃固体废弃物资源。
        2010年5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独立摄影师王久良拍摄的首都北京周边垃圾处置的窘境,视频链接如下。
 
北京周边垃圾围城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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